各国制度不同
加密货币的课税,各国连分类都不一样。有的地方视为资产转让,有的地方视为其他所得。实施时间推迟或标准变更的情况也很常见。所以照搬别国的例子或过时的文章很容易出错,除了确认自己纳税所在国家的现行规定之外,别无他法。
加密货币税务中比税率更容易出问题的是记录。整理了被视为课税的事件、收到的币如何处理、确认韩国制度的方法和记录整理方法。
加密货币的课税,各国连分类都不一样。有的地方视为资产转让,有的地方视为其他所得。实施时间推迟或标准变更的情况也很常见。所以照搬别国的例子或过时的文章很容易出错,除了确认自己纳税所在国家的现行规定之外,别无他法。
因为不知道税率而陷入麻烦的情况,远少于因为无法证明何时以多少钱买入而陷入麻烦的情况。无法证明取得价格,可能会被按不利的方式计算。交易所倒闭或停止服务后就拿不到过去的明细,所以每次及时亲自下载保存明细更为稳妥。
在很多制度中,不仅换成法币卖出时,把币换成另一种币或用币购物时也被视为处置。这种情况下,即使实际上没有拿到现金,也可能产生课税对象。兑换多次时计算会变得复杂,原因就在这里。
通过挖矿、质押奖励、免费分发得到的币,很多时候按收到时的价值计入所得,日后卖出时还需要再计算一次。也就是说,两个时点的价格都需要。不留下收到时的行情,日后很难回溯。
这里只说明了需要哪些记录、哪些事件构成课税时点的一般框架。税率、扣除、申报期限、海外交易所持有资产申报义务等,因国家和时期而异。金额大或结构复杂的话,向税务专业人士确认最终反而花费更少。
韩国《所得税法》中已有对转让或出借虚拟资产所得课税的规定,但实施时间从2022年先后推迟到2023年、2025年和2027年,共推迟了三次。截至2026年10月,法律写明的实施日为2027年1月1日,政府在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中没有再加入推迟内容。按现行规定,这类所得归为“其他所得”:一年内的盈亏相抵后扣除250万韩元,超出部分按含地方所得税在内的22%课税;2027年产生的所得将在2028年5月首次申报。现行规定中没有把亏损结转到以后年度抵扣盈利的做法。不过国会也有废除课税或再推迟两到三年的法案,结果可能随年底的税法审议而变化。海外交易所的交易信息预定从2027年起通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在各国之间交换。与是否开始课税无关,海外交易所或个人钱包中的持有资产是否属于海外金融账户申报对象、继承和赠与时如何估值,现在就值得确认。最终内容请以韩国财政经济部(2026年1月由原企划财政部分出)和国税厅的公告以及国会的表决结果为准。
现行规定中有这样的内容:对于课税实施前就已持有的虚拟资产,以2026年12月31日的市价和实际取得价中较高者作为取得价。很早以前低价买入的币,取得价可能按当年年末市价计算;如果实际取得价更高,就需要有能证明这一点的交易记录才能获得认可。无法证明取得价时可能被不利地计算,这一点不变。市价按哪家经营者、哪个时刻的价格确定等细节由施行令和国税厅公告规定,请确认官方公布。如果课税再次推迟,这个基准日也可能随之改变。
使用多家交易所再加上钱包之间来回转移,记录很快就会分散。最简单的方法是每季度或每半年从各交易所下载交易明细和充提明细文件,集中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钱包之间的转移,在区块链浏览器中找到交易记录,把日期、金额、从哪个钱包转到哪里记在一张简单的表格里。这样就不会把同一资产从交易所转到钱包、再转到另一家交易所误当作买卖。质押奖励或空投之类收到的资产,要同时记下收到当天的行情,日后才能计算。
与课税相关的常见错误大多来自记录和误解。认为没有换成法币就什么都没发生;扔掉亏损交易的记录,失去日后与收益相抵的依据;没有提前下载已倒闭交易所的明细;把海外交易所的持有部分漏出申报范围,这些都是典型。另外,社区里流传的“这样做就不用交税”之类的方法,要么没有依据,要么反而可能带来不利后果。本文说明的是一般框架,并非税务建议,具体申报请依据居住国规定并经专业人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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